還記得我國小五年級,我弟國小三年級的時候,由於我們跨學區就讀,所以一到放學時間,我們都會待在比較近的外婆家,等到媽媽或爸爸下班時再載我們回家。

  有一天,我們兩個一時興起,決定從學校走回家。雖然路程要近一個小時,但是一路上說說笑笑,很快的就到了家。

  但我們到家時才發現,我們根本沒家裡鑰匙啊!於是我們趁某住戶出門(我們住公寓四樓),門還沒關上時,故作輕鬆的順勢走了進去。

  進不了家門,也沒什麼事做,再加上身上沒錢,所以我們姐弟倆就爬上頂樓,一邊聊天,一邊打發時間。

  我們倆靠在圍牆邊,我弟惡作劇的吐了一口口水,他原本只是想吐樓下,但風勢太強,口水竟然直接命中我衣服,我很生氣的叫他走遠一點。

  等他走到大概離我有兩、三公尺的距離的時候,他又吐了一口痰,不知是我衰還是怎樣,竟然命中我的臉上!射飛鏢都沒這麼神準啊!

  唉,算了,誰叫我是個好姊姊呢?我很無奈的把臉上衣上的唾液擦掉之後,突然想起來我們的大阿姨就住在七號啊!我們家是一號,也就是說,只要跨過跨過兩個圍牆就可以到大阿姨家頂樓了呀!於是我們自作聰明的跨過大約一公尺高的圍牆,想說直接去阿姨家作客。

  我弟走在我前頭,我隨後也跟著翻牆過去。我的腳才剛跨在七號的頂樓地上,就聽到有狗在「興奮」喘氣的聲音,我不知道是福至心靈還是怎麼樣,大聲對前面的弟弟大叫了一聲:「有狗!」

  說時遲、那時快,一隻大黑狗衝了出來,我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翻過了一公尺高的圍牆,還摔在地上。

  大約過了幾秒鐘,我爬了起來,只看見那隻大黑狗滿意的離去,轉頭一看,發現我弟正哭哭啼啼的蹲在地上,我小心翼翼的爬過圍牆,去看弟弟發生了什麼事。

  弟弟話都說不清楚,只是指了指腳踝,於是我把他的褲管掀開,我的媽呀!竟然有超過五公分長,一公分寬的傷口!而且深可見骨!(其實我也忘了有沒有見骨,誇張一點比較精采嘛!至少血肉糢糊)

  我當時也慌了,但我還是冷靜了下來,從書包東翻西找的翻出一坨皺皺的衛生紙,幸好當時學校規定要檢查手帕衛生紙,所以我準備了一套不用的在書包。(備而不用嘛!大家不都是這樣的嗎?)

  總之我很隨便的按壓住傷口,一邊扶弟弟爬過圍牆。剛剛一個人翻的時候還很俐落,但是要翻一個行動不便的人還真的是有難度。

  好不容易翻過了兩個圍牆,我把弟弟先安置好(好像有張廢棄沙發?記不清楚了),然後衝到一樓的超商裡。

  超商的阿姨看到我面容如此凝重,有一點疑惑,但我還是很冷靜的跟阿姨說:「不好意思可以借我電話嗎?我弟弟剛剛被狗咬傷了。」

  好心的阿姨當然說好。幸運的是,平常東奔西走的爸爸,那天剛好待在公司!不然在那個手機不普及的年代,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呢!

  匆匆的跟爸爸交代完始末,我又衝回家,在短短幾秒之間,我決定去按鄰居的門鈴,先把弟弟送去醫院再說!(我弟弟堅持說是他叫我去找鄰居的,但我明明記得我是自動自發去找鄰居的呀!不管啦!反正我的部落格我說了算!)

  我想我前輩子有燒好香,隔壁鄰居爸爸那天剛好休假!鄰居爸爸馬上開車載我們去醫院。在路途中看到我爸騎著機車跟了上來,鄰居爸爸還以為我爸爸是肇事者哩!

  好不容易到了醫院,醫生緊急的做了處置,而護士小姐為了轉移我弟的注意力,問了很多問題:「你生日幾號?」

  「八十五年......十二月......」我弟痛苦的說。

  「七十五年啦!」我雞婆的搶話。

  「家裡地址咧?」

  「桃園縣......」

  護士小姐惡狠狠的瞪我,阻止我插嘴。我的臉上、身上都是弟弟的口水與痰,頭髮也很凌亂,護士小姐又不准我說話,我只好百無聊賴的坐在旁邊,等我爸爸來找我們。

  事後我弟回憶說,那個止痛針是直接打在傷口上的,簡直是痛的極致啊!而且我弟又不是個會乖乖養傷的人,所以他的傷口反覆感染發炎,醫生還把他發炎的肉挖除,光是想像就覺得噁心至極呀!

  後來我爸爸去找狗主人理論,好像還要了一些醫藥費。

  前陣子我媽想起這件事,一邊覺得很心痛,一邊還怪我弟說當時應該快點跑,怎麼呆呆的站在那裡給狗咬。

  我弟很無奈的說:「我當時就是想起媽媽的話:『看到狗不要跑,免得狗會來追你。』,所以才停在那邊沒跑的啊!」

  我心裡頓時浮現一首歌:

  聽~媽媽的~話~
  卻讓我受傷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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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球碧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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