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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約在我國中還高中的時候,
發現右手掌大拇指下方長了一顆痣,
我覺得很特別,
所以就跟我媽提起這件事。
她看了以後說那是髒東西而不是痣,
所以動手就要幫我把它摳掉,
任我怎樣哀求那真的是痣,
她都不肯罷手,
堅持那只是個髒東西。
她努力摳著摳著,
終於摳掉了我掌心的一塊肉。
事實證明,
那真的是痣而不是髒東西。
我的手因為缺了一塊肉而痛到不行,
但我媽只淡淡的說了一句:
「原來它是痣啊。」
那語氣沒有抱歉,沒有驚訝,
只像是單純的發現了某個事實似的。
過了一段時間,
肉復原了,
連痣都長回來了。
就為了她這奇怪的堅持,
害我的痣蒙受了不白之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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