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經連續三天都買辣芒果乾。
雖然害怕連續三天買芒果乾會讓男店員誤會我是要把他,但我還是忍不住思芒果乾之情,在店門外繞了數圈之後進去。為了怕明天再去的話男店員會誤會更深,所以我今天裝得更大包,想說可以凍更久。
男店員把玩他手上的遊戲機太入迷,根本沒發現我,站了一會兒他才幫我秤重。「77元!」
「77元?」100公克18元,我的頂多4、50元吧。
「老闆搶錢!」哟,店員還懂得開玩笑。
「那請問這一包幾公克?」
「240公克啊!100公克32元呀!」
「100公克18元吧!!」
我剛剛寫了一封信給某公司的客服中心。
貴公司您好:
今天去貴公司購買ZERO可樂,踏出店門三分鐘接獲家人電話說可樂要全面下架,要我立刻拿去換,於是我馬上回頭就換,時間不會超過五分鐘。
服務小姐有說食品依照公司規定是不能退換的,但因為我才剛接獲可樂有問題的消息,所以才馬上回店裡詢問。其實不能退換也沒關係,只是該年輕的服務小姐完 全沒有笑容,讓我有點害怕,怕她覺得我是奧客,想刁難她,所以戰戰兢兢的說是因為接到家人來電說要下架才來換的。服務小姐很嚴肅的說:「小姐,我只是想跟 妳說,下次不可以這樣喔!」完完全全沒有笑容,我也不太確定是否能換。
後來我看她沒反應,就立刻去換另外一瓶,然後不好意思的問她說:「換這個可以嗎?」她完全沒回答,也沒反應,更沒有笑容,我又用詢問的眼神看她,她才不置可否,微微的表示同意。
睽違已久的日記大總匯又來啦!各位粉絲們(有這些人嗎?)又可以一睹為快啦!
「按冤獄賠償規定,最高有『3千萬』,最低有『4千萬』的賠償,但現在江媽媽可沒想這麼多一心一意,要為自己的兒子爭回清白,這遲來的正義,兇嫌落網只是開始,還等待司法作出正式的判決。」
這個冤獄賠償真怪,最高3千萬,最低4千萬。我可以要最低嗎?
1月30日 18:06
繼一月底買完一千五百元的書之後,我現在又在網路書局上訂書了,我的薪水都花在書本上了啦!
猶記上次訂書的時候KEN說:「妳上次買的書看完了嗎?」
「沒有......哎喲!你管我!」
別人是愛囤積糧食、衛生紙、奶粉,而我就是喜歡囤積書本咩。
我媽說:「幹嘛一直買書,都沒地方擺了。」
我買書是為了興趣,又不是為了找地方擺。
最近復胖十公斤。
KEN一直跟我說:「我真的覺得妳是胖子界裡的美女。」
基於禮尚往來、滴水之恩,當湧泉以報這個道理,擁有禮貌這個良好美德的我,回應他說: